论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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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22:07:45

论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论文篇二

《论社会主义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资料图】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是作用互补的关系,在发挥各自功能和作用的过程中也存在矛盾。当前政府与市场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在改革发展新阶段的突出表现。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就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以市场为基础,建设服务型政府;同时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关键词]政府与市场 关系 矛盾

中图分类号:D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263-02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调节与政府作用有机结合的经济模式。市场调节的效率,政府宏观调控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合理定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党的文献多次用言简意赅的16个字准确概括了我国政府的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和中介,反映着商品供给与人们需求,在其内在机制的作用下,自动调节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全过程。此外,市场还是国家对社会经济实行间接管理的中介、手段和直接作用的对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是作用互补的关系。市场起着配置社会资源、促进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率、供给各类产品、调动社会成员积极性等作用。政府则承担组织和执行公共物品的供给,依靠权威力量调控经济活动,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维持正当的社会竞争进而维护社会公平,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等责任。

二、政府与市场的矛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从根本上说,两者是没有矛盾的。近年来,我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政府社会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必须看到,政府社会管理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仍存在明显的不适应。尤其是政府职能失范,市场作用失效的存在,导致了政府与市场的矛盾。在这对矛盾中,政府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政府在驾驭市场经济过程中,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尤其是提供公共物品等方面或干预过多,或干预不当,甚至直接介入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了错位、缺位。这就是政府职能定位失范。同时,市场本身就存在着公共物品供给方面的失灵。因此,当前政府与市场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公众全面增长的公共物品需求与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短缺之间的矛盾,这是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在改革发展新阶段的突出表现。

三、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矛盾

政府经济职能所涉及的领域,正是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与市场的功能是互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就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以市场为基础,建设服务型政府;同时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通俗地讲就是,凡是政府办的事情要办好,凡是市场能办的事就让市场办。

1、以市场为基础,建设服务型政府

唯物史观认为,国家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市场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政府的行政权力必须履行其作为上层建筑的职能,为市场服务。中央政府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因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政府职能应该以市场为中心,在经济领域中寻求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的最佳结合点,其目的在于使政府更恰当、更有效地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的经济职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服务型政府是一个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公众客观需求为尺度,努力为全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物品的现代政府。

2、政府与市场既要“分离”又要“合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定位既有边界也有交叉,是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单纯的市场或者政府都可能出现失灵现象,这是政府与市场既要“分离”又要“合作”的基础。如果把市场经济比喻为航船,那么政府的职能应该是“掌舵”,市场主体是“划桨”。

政府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把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切实转移给市场,同时为市场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和适宜的环境,最终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最优功能组合。

(1)政府与市场“分离”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首先是要重视市场功能的发挥,让市场机制自动调节私人产品的需求与供给,在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之中起基础性作用。当代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重视发挥市场功能的重要性,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凭借市场经济逐步走向繁荣的。其次才是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正确发挥政府的职能,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平衡协调、保护监督。尤其是在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上,政府义不容辞地要承担起这个责任。在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问题上,政府与市场的功能不同,各有不同的问题需要解决,是相互分离的。市场是基础,政府是补充,不能相互混淆。

(2)政府与市场“合作”

由于政府与市场的功能是互补的,二者就存在合作的关系。正确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强调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也要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合理干预,还要注意保持市场功能与政府调节力度之间的合理平衡。现实而合理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是在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节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利用政府的干预之长弥补市场调节之短,再以市场的调节之长来补充政府干预之短,从而实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二元互动机制。

尤其是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政府与市场存在着“合作”。尽管一般性公共服务的供给是政府的责任,但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使供给方式多样化,例如政府直接供给,或通过政策引导,采取政府购买等形式,由市场、社会组织按照适度商业运营原则提供。这样就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实现公共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充分实现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的合作。

3、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我国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各项经济社会改革步入“深水区”,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客观上要求政府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体制保障。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是以市场为基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服务体系,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角度,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就是要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由于政府对公共物品供给的投入不足,造成了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物品严重短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物品需求,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现阶段,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关键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大社会保障的预算投入,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努力提高财政性转移支付比例及其均等化水平。建立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财政支持以及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各级政府之间基本社会保障的共享与分担机制。增加对基层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县乡财政可支配财力。逐步形成规范、高效、协调和可持续的公共投入机制及投入水平增长机制。

推进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必须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保基本,就是实现广覆盖、可持续,保障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均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从低标准开始,使保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得到提高。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干。做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统一的基本制度、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技术规范,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城乡、跨区域转移接续。二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继续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在城镇要覆盖包括农民工、无业人员等在内的全体劳动者。要继续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基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相互配套、相互衔接,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使之基本覆盖城乡全体居民。三是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全国所有街道和社区、乡镇村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实施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制度。县级以上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信息联网的普遍的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设施。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和农民工留守家属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全国各乡镇、街道和社区基本建立经常性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

(2)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标志。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就要做到“三到位”,即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工作到位。具体说,就是要做到公共服务队伍要优化,公共服务理念要强化,公共服务工作绩效化。

一是优化公共服务队伍。政府服务能力的优劣、效率的高低,关键在于公务员的素质。各级政府都应加大对公务员的选拔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公务员的能力,同时还应在控制公务员数量、加强公务员管理、优化公务员结构上下狠功夫。即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符合社会需要的培养机制、开放灵活的流动机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以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高水平的社会公共服务。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是否具有公共服务理念,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前提条件。满足公共需求,提供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衡量一个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极重要的指标。政府及其公务员必须实现从管理者到服务者、从自上而下管理到自下而上被监督、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转变。

三是公共服务工作绩效化。公共服务绩效是衡量政府工作水平高低、检验政府“想不想管”、“能不能管”、“会不会管”的标准,是政府管理始终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实践经验表明,加强监管、强化评估,严格考核、严肃问责,才能保障各项制度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因此,提高公共服务绩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政府必须建立公共服务为取向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行政问责机制。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华每日电讯2013年11月16日第2版。

[2]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新华网2013年11月15日 。

[3] 陈如钧:《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矛盾研究》,中共中央党校2013年博士论文。

[4] 陈如钧:《论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矛盾理论的基本框架》,《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3年第4期第1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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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市场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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