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树皮还会被判刑?
很多人想不明白
(资料图)
剥个树皮为啥就犯法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
8月15日,
首个全国生态日,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向被告人康某提议,由康某出资,二人合伙购买金钱松,采集其树皮,由吴某负责出售,所得利润康某分30%,吴某分70%。随后两人在他人的介绍下以每株3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从新化县田坪镇日辉村多名村民处收购了40多株金钱松(当地俗称“毒龙树”、落叶松)。
2022年8月至11月期间,吴某与康某在未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的情况下,雇佣被告人李某帮助剥金钱松树根皮,李某明知吴某等人未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仍予以同意。三人共同将其中26株金钱松的树根皮全部剥掉。
经湖南省野生植物专家鉴定,吴某等人非法毁坏的26株树木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钱松。
2022年11月9日,被告人吴某、康某、李某被当场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三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2023年7月12日,吴某等三人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744.80元。
法院判决
庭前,该案法官联系当地村干部、林业局了解金钱松在野外的生长状况、在当地的分布情况以及当地村民对金钱松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认识情况。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康某、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结合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并考虑到三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且均有悔罪表现,其所在社区均愿意接受其为社区矫正对象,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庭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康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此前,三被告人已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744.80元。
法官说法
野生植物在生态、遗传、社会、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娱乐以及审美方面对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福祉有巨大贡献,野生植物一旦减少或消失,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就会遭到破坏。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金钱松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不管是移栽还是砍伐,都必须得到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毁坏。根据森林资源调查,娄底市境内有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0余种。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银杏、水杉、南方红豆杉等;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连香树、香果树、伯乐树、楠木、金钱松、厚朴、大叶榉树等。
剥树皮不仅会毁坏树木,甚至会导致树木枯死,从而触犯刑法。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保护意识,切勿为一己私利毁坏,肆意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新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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