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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提新车又逢假期本是高兴事,却耍小心机不悬挂号牌,因“涉牌”违法在假期首日被查处,让过节好心情大打折扣。
4月29日下午,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王庆坨大队交警在汊沽港镇津永公路沿线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客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立即拦检该车。经查,驾驶人喜提新车,被查处当天机动车号牌已经到手,但他随手就将号牌放在后备箱内,想着只要还没挂上号牌,开车就不用担心交通违法被摄录,结果因“涉牌”违法被查处。此后,该驾驶人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200,驾驶证记9分。
相关法律规定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天津交警提醒: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合法上路的前提。任何故意遮挡、污损、变造、伪造号牌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以此手段逃避电子警察摄录,只会得不偿失,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劳动节假期,全市交警将依法严查严管对酒驾、涉牌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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