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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23年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其中,我省攀枝花市、甘孜州进入2023年1—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攀枝花市、雅安市、凉山州进入2023年1—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
主要江河水质状况
1—3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3%,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其中,西南诸河、西北诸河、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辽河、松花江、海河和淮河流域水质良好。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1—3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丽水、张掖和崇左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其中,我省的攀枝花、甘孜分别位列10和21位。
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方面,我省攀枝花、雅安和凉山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其中,攀枝花变化率为我省入围三个地方中最高,为-17.4%(负值表示地表水环境同比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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