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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石倩
5月14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武汉将加快构建全市碳普惠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碳普惠体系的建设、运行、交易和监管等工作。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武汉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意见稿中解释,碳普惠是指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组织及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以政策鼓励、商业奖励和碳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碳普惠减排量是指对碳减排项目、场景及个人行为所产生的碳减排效果经量化核证,登记为“碳普惠减排量”。
意见稿指出,各市场参与主体可在碳普惠平台开立碳账户,分为组织碳账户和个人碳账户。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组织等可开立组织碳账户,用于碳减排场景、碳减排项目的备案申请,碳普惠减排量和碳排放量登记管理;个人可开立个人碳账户,用于碳普惠减排量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和组织等符合规定的主体可参与碳普惠减排量交易,个人碳账户减排量不能参与碳普惠减排量交易。
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组织和个人可通过购买碳普惠减排量实施自愿碳中和,践行低碳社会责任;鼓励公众捐赠碳普惠减排量,支持公益环保;推动企业通过购买碳普惠减排量开展替代性修复,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依托碳账户,为碳减排效益优秀的主体提供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结合征信系统,将碳减排量与绿色金融利率优惠挂钩。对自愿碳中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组织等评优评先,信用评价予以加分。支持企业开展碳减排技术研发和创新,探索碳排放权抵押、质押等金融产品,实现银企互利共赢。鼓励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多方支持气候投融资、绿色金融协同发展。
据了解,该通知目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时间至2023年5月20日止。公众有关意见建议,可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留言。纸质信件请邮寄至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邮编:430022,来信请注明“武汉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建言。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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